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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1月新规来了!这些新规将影响你的生活

编辑:广州永利app官方下载厂家发布日期:2019-01-02 09:24浏览次数:

  2019年1月起,关于你的工资、社保、出行......会有很多大变化,金潮游乐跟小编一起来看看。

1月起,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实施

 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。

 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》,子女教育、继续教育、大病医疗、住房贷款利息、住房租金、赡养老人六项支出将首次作为专项附加扣除,该办法将自2019年1月1日实施。

1月起,国企职工工资或有新变化

  从2018年5月份国务院印发《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》至今的半年多内,多地发布了地方版改革意见,确定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改革,工资总额与国企经济效益、劳动生产率等挂钩同向联动、能增能减,职工工资收入将与其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紧密挂钩。

1月起,独生子女补助标准提高

  国务院办公室印发的《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》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。

  《方案》提出,中央制定计划生育扶助保障补助国家基础标准,独生子女补助标准提高。这也意味着此前实施的“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”“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”将统一于国家基本标准,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断增高,补贴形式由中央安排。

1月起,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

  《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》明确,从2019年1月1日起,将基本养老保险费、基本医疗保险费、失业保险费、工伤保险费、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。

  目前,有的企业不给员工上社保,更为常见的是不给员工全额上社保。而社保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后,这种情况有望得到改变。

1月起,养老金有望再涨

  新一轮养老金上调窗口即将开启。《经济参考报》记者获悉,除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将于2019年迎来15连涨之外,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基础养老金也有望继续上调。

  此前,广西、山西、青海、吉林等地密集发文,将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,稳步提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,有些已明确基础养老金上调金额,并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行。

1月起,新版出生证明启用

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公告指出,自2019年1月1日起,启用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(第六版)。

  出生医学证明(第六版)将出生医学证明(第五版)封底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制”字样更改为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监制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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